人类与人工智能机器人的差别究竟在哪里? 黎 鸣
人工智能的发展,正在进入如火如荼的热烈阶段,人们对于人工智能的前景产生了许多过分夸大的美好前景,却几乎完全看不到实际上很可能给人类自身带来许多并不见得美好的问题,不少人索性认为人工智能机器人将完全取代人类,成为地球上最高智慧的存在。这很疯狂,也根本不可能成为真实;虽然我并不否认,人工智能机器人的“知识”水平将很有可能会大大超越几乎所有的人们,甚至包括最有智慧的人,但我要告诉人们,人类当下的“知识”即便全都一古脑全都集中进入机器人的“计算机存储系统”,机器人的“智慧”也绝对不可能超越人类。这正是我今天的文章所必须说清楚的问题:人类与人工智能机器人的差别究竟在哪里?我可以告诉人们,想要完全正确地回答这个问题,除非真正懂得老子全息逻辑的《人学》,否则,就将绝对没有任何其他的可能。也正是因此,我今天的文章将给所有的人们显示,老子《道德经》之所以会如此最伟大的根本性原因。
按照老子的全息逻辑《人学》的理论,人类概念一分为三:一,自然人;二,社会人;三,精神人。再按照《道德经》一,精;二,气(器);三,神的说法,我们便立即可以看到,所谓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基本上就只能属于二:社会人和气(器)类的物种;而且人工智能机器人,也绝对不可能完全或百分之百地相等于所有“社会人”的内涵。换言之,即人工智能机器人,根本不可能是“自然人”,也根本不可能是“精神人”。原因很简单,自然人有三种最基本的欲望:一,色欲;二,食欲;三,性欲。即使人工智能机器人能够按照“数字化”的方式模仿人的这三种欲望满足的表象,但实际上却不可能做到;至于“精神人”,人工智能机器人,就更加不可能达到。老子把“玄同”、“玄牝”、“玄德”认作人类的三个最终极存在的宗旨,除了“玄牝”之外,其他两项全都是“自然”本身的存在和它在;人工智能机器人,说到极致,也只能是人类“二主义”此在的极端化身,而绝对不可能成为人类“一主义”存在、“三主义”它在的本身。人类仅仅用二元论形式逻辑的“数字化”(0,1,10)方式,根本就不可能达到“玄同”、“玄德”的原始自然“同一律”的境界,和“终极”的无限高智慧的如同“上帝”的境界;最多也只能在迄今为止所有人类“知识”的有限多“大数”的领域,能把人类自身有限的记忆力、有限的创造力,进行高度加速的变现而已,当今人类实在过分夸大了“人工智能”的能力。再如何加速的“变现”,也只能是所有人类叠加起来的有限的高度,而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神”,能够成为“神”的只能是始终坚持“道法自然”和“三生万物”的人类自身。换言之,只有人类本身才有可能无限地追求成为“神”,而绝对不会有任何“人工智能机器人”成为“神”的可能。
人工智能机器人所可能带来的巨大“灾难”,也仍然是人类自身错误和罪恶的产物。在坚持把“自私心”无限扩大的情形之下,人类不仅成为不了“神”,而是更加只能成为与“神”完全相反的“魔鬼”。在这个意义上,全部《人类历史》中所有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的人们,才是西方文化中与“上帝”对立的“魔鬼”。换言之,无论“上帝神”还是“魔鬼”,它们的“神性”、“鬼性”其实都发生在人类的自身中,而不是在任何其他虚无飘渺的鬼神中。
正是因此,我对于“人工智能”的耽心,并不在“人工智能”科技发展成果的本身,而仍然是在发掘“人工智能”工具的某些具有“魔鬼”心肠的人们。在此意义上,“人工智能武器”与“核武器”、“病毒武器”、以及其他“科技武器”,全都一样,为什么人类总会把高科技与杀人武器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不是把人类的高科技与追求全人类幸福的福祉紧密联系在一起?原因很简单,我们今天的“社会科学”、“心理科学”和“精神科学”,仍远不能达到可以真正帮助人类认识到自身的“自私心”与“魔鬼”相通的奥秘。正是因此,我要求今天的人类,全都应当立即把中国人老子《道德经》全息逻辑的《人学》,尽力变成自身民族、国家文化的种子,让老子全息逻辑的认识论,变成自己认识自身、认识世界、认识一切的最重要的认识论工具,从而全人类才能进入“共生主义文化”的世界。(202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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