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息逻辑告示:假必恶,恶必丑;美必善,善必真 黎 鸣
今天的文章主要介绍老子《道德经》关于《人学》全息逻辑理论的伟大成就。我在前面的文章中,实际上早就曾多次谈到,老子《道德经》之所以最伟大的根本所在,即他早就为全人类发现、发明、创造了人类“爱智慧”的全息逻辑的真理(本体)论、善方法论、美认识论;而且也早就告诉了人们,我们所能理解的老子的“道、宝、德”、“精、气、神”、“天、地、人”、“玄同、玄牝、玄德”等,总之万物的“一、二、三”,实际其原型即大自然的“空间、时间、意间”,更是人类必须始终追求的人生价值(意义)的“真、善、美”。正是因此,我曾告诉人们,老子的《道德经》或更准确的《道宝德经》,实质即我们今天所能理解的人类终生终世都必须永远追求的《真善美经》。“真善美”不仅是人类生存的终极目标,实际也同时是万物,包括宇宙宸,其中所有的恒星、行星、卫星、植物、动物、人类等等,总之万物永恒存在、普遍此在、终极它在的总的宗旨。也正是因此,老子能够用最抽象“一、二、三”的数字来表达他所言的一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同时,老子也告诉宇宙宸中几乎惟一拥有“自我意识”的人类:“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我要告诉亲们的是,正是这两句话,让我今天完全彻底懂得了老子,他确实是迄今为止全人类中最伟大的理论家、实践家、思想家,尤其是最伟大的理论家、思想家,毕竟老子生命有限,他不可能知道万物的历史实践,他只能知道相关于他自己的历史实践。
如果用真、善、美来取代一、二、三,我们就会发现,老子上面所述的两句话,将变成:道生真,真生善,善生美,美生万物;更如果用真、善、美的一、二、三去取代天、地、人,我们就会发现,老子其实是在说:美法善,善法真,真法道,道法自然。我要告诉亲们,正是如此的代换,而有了我今天文章的标题:全息逻辑告示:假必恶,恶必丑;美必善,善必真。由于假恶丑与真善美完全相对且相反,对于“真生善,善生美”而言,即必然有:“假必恶,恶必丑”;对于“美必善、善必真”而言,则必然有:“丑生恶,恶生假”。如果用西方人形式逻辑的理论来分析上述关系,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将可以理解为:道的外延大于一,一的外延大于二,二的外延大于三,三的外延大于万物。反之,即人的内涵高于等于三,三的内涵高于二,二的内涵高于一,一的内涵高于道,道的内涵高于自然;也即在宇宙宸中,自然的外延最大,而人的内涵则最高。所以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我们今天可以理解为:人蕴涵地,地蕴涵天,天蕴涵道,道蕴涵自然。什么是蕴涵?即如果甲蕴涵乙,即甲的内涵高于乙,且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律有:如果甲真,则乙必真;如果甲假,则乙必不可分辨,即有可能真,也有可能假,也即假甲的外延反而大于假乙,或更可能有:假甲生假乙。所以实际上即能有:“丑生恶,恶生假”与“假必恶,恶必丑”。比较前面的所述:“真生善,善生美”与“假必恶,恶必丑”密切相关,而“丑生恶,恶生假”则与“美必善,善必真”密切相关。如果我们更把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相应取代真、善、美,那么相应正确的社会发展规律也必将立即显现:好文化必生好经济,好经济必生好政治;坏政治必生坏经济,坏经济必生坏文化。这同时也证明了真正对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而言,“文化决定论”才是社会发展永远符合全息逻辑理论的社会发展规律。而完全相反,自古以来一直起作用的有关“政治决定论”、“经济决定论”的历史认识,显然全都是违背自然全息逻辑理论的错误的结论。+
上面按照全息逻辑理论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发展规律所作预言式的判断、推理,以及最终所获得的结论,是完全按照老子的“道法自然”、“我有三宝”、“三生万物”全息自然逻辑程序进行分析、归纳、综合,并最终获得的结论。我们应看到,这才是能够经得起历史实践证明的真正最合理的结论。诚如我在前面的文章中所一直强调的,对于任何事物的概念而言,其定义中的内涵“三”,将永远都是决定其自身概念历史发展最关键的内涵;诚如自然概念中的空间、时间、意间,起决定性作用的就只能是意间。(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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