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性格品,性格即命运,品是对抗命运之神 黎 鸣
是人都有人性、人格、人品,然而人们并不都能真正懂得,什么是人性?什么是人格?什么是人品?在迄今为止所有人类的《历史》中,甚或在人类种种《学说》的著作文献中,究竟有谁曾经对于上面所述的这些概念全都进行了非常准确的定义呢?我可以认为,在老子《道德经》全息逻辑的《人学》真正问世之前,甚至也包括后来的长时期,也不可能会有谁,能够真正准确地定义人性、人格、人品这三个概念,即使有所定义,也是不可能准确的,这是因为什么?这是因为它们全都不可能真正懂得全息逻辑思维的规律,更不能真正遵循全息逻辑规律,所以便不可能真正准确地定义人性、人格、人品。换言之,只有按照老子《道德经》全息逻辑《人学》的理论进行思维,才可能会有真正准确的关于人性、人格、人品的定义。更说白了,所谓人性、人格、人品的定义,更准确的说,是对“人”的定义。换句话说,想要准确地定义人,就必须准确地定义人性、人格、人品。或更确切地说,当且仅当对一个人的人性、人格、人品有了了解,才可能真正准确地了解一个人。正是因此,而有我今天的文章:人有性、格、品,且人性、人格即是人的命运,而人品,则是该人对于自身命运进行对抗之神,换言之,有人品,才有神;无人品,则无神。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曾定义人类有三层:一,自然人;二,社会人;三,精神人,这种说法,与今天关于人的人性、人格、人品的一分为三,是非常贴近的,或者说,是一致的。也即:人的自然性,即其人性;人的社会性,即其人格;人的精神性,即其人品。我们在前面的文章中曾多次谈到,自然人应遵循自然真理;社会人应遵循社会善律;精神人应遵循精神美逻辑。很显然,大家立即可以发现:一,能够服从自然真理——“人人平等”的人们,即是拥有正确人性的人;二,能够服从社会善律——人人自主、自律的人们,即是拥有正确人格的人;三,能够服从精神美逻辑——人人自由的人们,即是拥有人品的人。按照如此的全息逻辑进行全息类比,我们会发现很多非常有价值的相关问题的认知,或许多非常有意义的命题。反过来说,我们也可以认为:凡是缺乏“人人平等”自然真理的人,即是缺乏正确“人性”的人;凡是缺乏“人人自主、自律”社会善律的人,即是缺乏正确“人格”的人;凡是缺乏“人人自由”精神美逻辑的人,即是缺乏正确“人品”的人。
在老子的《道德经》中,凡是拥有“常道”的人,即是有“人性”的人;凡是拥有“可道”的人,即是有“人格”的人;凡是拥有“非道”的人,即是有“人品”的人。很显然,老子之“道”在外延的意义上有三:一,常道;二,可道;三,非道,而在内涵的意义上,则也有三:一,上德;二,三宝;三,玄德。这样一来,我们能立即发现,老子的思想,确实是非常伟大,如果我们能够同时把“道、宝、德”与现今人们所理解的“真、善、美”紧密关联起来,我们就会立即看到,老子对“人”的理解,既非常博大,也非常缜密,更非常深邃。换言之,即老子看“人”或论“人”,既有博大空间的三轴:左右、前后、上下;也有绵长时间的三段:过去、现在、未来;更有深邃意间的三层:真理、善律、美逻辑。用今天人们懂得的语言来重新进行表述,我们即可以说,老子既能看到人们“生命”的人性,也能看到人们“气(器)运”的人格,更看到人们“认识、改造、升华”人性、人格,也即对抗人们自身(人性、人格)“命运”的人品。这正是我今天文章的标题:人有人性、人格、人品:其中人性、人格,即人的命运,而人的人品,则是他们对抗自身命运的精神。
我们今天赞美人们好的人性、人格、人品,或抨击人们坏的人性、人格、人品之时,我们能否拥有如同上面所述老子在其《道德经》中所具有的全息逻辑《人学》的正确观点呢?我们说到人的人性之时,我们看到了“人人平等”的自然真理吗?我们说到人的人格之时,我们看到了“人人自主、自律”的社会善律吗?我们说到人的人品之时,我们看到了“人人自由”的精神美逻辑吗?我们看到了“人人平等”与“人人自主、自律”与人的命运的关系吗?我们更看到了“人人自由”与对抗自身命运的人品的关系吗?(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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